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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厅发出进一步加强歌舞娱乐场所监管的通知
    2008-02-02 15:29:48
    随着元旦、春节等节假日的来临,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将日益活跃。为吸取江西省抚州市“本色精英会所”(迪厅酒吧)内发生重大火灾伤亡事故的教训,防止个别歌舞娱乐场所违规经营从事接纳未成年人、播放违禁曲目等案件的时有发生,确保我省歌舞娱乐场所经营秩序的健康有序,现就进一步加强歌舞娱乐场所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检查力度,于12月31日前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每家经营单位至少检查一次。各地在检查中要根据《浙江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日常检查项目规范》(试行)检查项目,做到全面仔细,发现问题应依法及时查处,并作出书面整改通知书。
    二、突出重点,严厉查处播放违禁曲目、无证经营、非法演出等违法行为。各地要对歌舞娱乐场所播放曲目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发现粗口歌、哈狗帮、摇头玩等违禁曲目应及时责令删除,并依法作出处罚,确保曲目内容的合法健康;要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一次专项行动,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歌舞娱乐场所;要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内营业性演出的监管,加大对非法演出的打击力度。
    三、提高安全意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一是要严格控制消费者人数,严禁超过场所核定人数;二是注重消防安全,及时消除消防隐患。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经营业主守法经营意识。各地执法机构要召开一次歌舞娱乐场所经营业主会议,传达学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进行警示教育,加强业主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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