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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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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表彰大会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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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中国文物信息网
作者: 张喆 李艳 2007-06-14 11:58:11 |
6月8日,第二个“文化遗产日”来临前夕,人事部、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全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表彰大会。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117个先进单位和340名先进个人被授予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国务委员陈至立和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副部长陈晓光、赵维绥,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茅,人事部副部长何宪,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国家宗教局副局长齐晓飞,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张柏出席表彰大会并向获奖代表颁发证书和奖牌。孙家正在表彰大会上讲话。会议由单霁翔主持。 在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中,由人事部和文化部发文表彰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工作者有35名;由人事部和国家文物局发文表彰的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有34个,全国文物系统先进工作者有19名;由文化部发文表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有40个,先进个人有120名;由国家文物局发文表彰的全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有42个,全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有120名。此外,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15名全国优秀长城保护员、陕西省宝鸡市31名“护宝”农民因在文物保护领域作出突出贡献而荣获“文物保护特别奖”。 保护文化遗产,加强对民族文化的传承,是增强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以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体现在:一、文物保护单位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大量增加。2006年,国务院公布了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到2351处。文化部发布了我国第一批51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最近又公布了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二、以《文物保护法》为核心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步伐加快,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初步形成,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三、围绕经济建设开展的大规模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包括三峡工程、南水北调、西气东输等关系国计民生重大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程,西藏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和萨迦寺文物维修工程,丝绸之路、大运河、西安地区、洛阳地区等大遗址保护工程都取得累累硕果。四、博物馆建设方兴未艾,博物馆藏品的保管和展陈环境有了明显的进步,精品展览层出不穷。五、文化遗产保护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国际间文化遗产保护与合作不断加强。六、各级财政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 孙家正在讲话中指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的优秀成绩是有目共睹的,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广大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长期不懈的努力工作和无私奉献、勇于创新的高尚精神分不开的。我们这次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就是奋战在一线的广大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的优秀代表。他们有数十年如一日,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中艰辛跋涉、深入钻研、学术精深的老学者;有初出茅庐,思想敏锐,善于学习,充满开拓精神和创新精神的年轻专家;也有长期扎根基层,为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默默耕耘的基层工作者。更有许多偏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文物工作者,他们甘守清贫,甘于寂寞,为传承各民族优秀的文化遗产,呕心沥血,迎难而上,勇挑重担,为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弘扬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所创造的宝贵经验,所体现出来的科学态度和开拓精神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值得我们认真进行总结和学习、推广。各级文化、文物部门要大力宣传和弘扬先进典型精神,激发广大文化、文物工作者奋发向上、勇于创新的工作热情,推动文化建设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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