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发布会现场

省文化厅厅长杨建新介绍了浙江省公布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成果

省文化厅副厅长金庚初主持新闻发布会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首发仪式。

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的显著成果
5月29日下午,省文化厅就“浙江省公布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成果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文化厅厅长杨建新介绍了,历时三年多时间,经过全省广大文化工作者和社会热心人士的辛勤努力和细致扎实的工作,开展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所取得的显著成果,以及省、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立的基本情况。省文化厅副厅长金庚初主持新闻发布会。专家组代表,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社文处处长,在杭新闻媒体及各界人士6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省文化厅社会文化管理处处长尤炳秋宣读了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确定台州市、宁波市等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综合试点、普查试点的通知》,并举行了《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首发仪式。
省文化厅厅长 杨建新在浙江省公布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成果暨建立
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各位专家,同志们:
为了加强新时期民族民间艺术(现在统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02年,浙江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2002年至2005年,省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民族民间艺术抢救保护工作。我省先于全国启动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2003年,国家文化部、财政部在我国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并确定我省为全国实施这项工程的综合试点省份。作为这一工程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我省于2003年8月在全国率先起步,掀起了全面、深入、扎实地开展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的热潮。至2006年底,历时三年多时间,经过全省广大文化工作者和社会热心人士的辛勤努力和细致扎实的工作,普查取得了显著成果。同时,在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的基础上,省、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这两项工作的有效推进和所取得的成效,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落实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的具体举措,是我省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文化大省和生态浙江的重要体现,也是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标志。
下面,我就我省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和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作较为全面的介绍。